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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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在使用商小信期间,若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商小信将按照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一、涉政有害(政治敏感)
1. 发布、传播含有危害国家及社会公共安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及其事迹、精神;
以贬损、玷污、焚烧、涂划、践踏、篡改等方式,侮辱、恶搞、歪曲、丑化国旗/国歌/国徽/人民币/军旗/军歌/军徽具有特殊含义的象征、标志、音效的;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2. 发布、传播含有损害国家形象、扰乱社会秩序的不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具有政治意义的公众人物进行有意诬陷和诽谤;
以扰乱政治生态、制造社会混乱等为目的,在某些突发事件、灾情等发生后发布、传播、扩散谣言;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涉及时政的不实信息。
3. 发布、传播对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危险人物与组织进行赞美或表达支持的内容:
宣扬该等组织/个人或其行为、“事迹”的内容,并表达支持态度;
为上述任何组织或个人或其所进行的任何活动募集资金、招募人员、寻求支持;
赞扬、支持或美化已被认定为恐怖袭击、大规模谋杀或连环谋杀、恶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事件;
支持、美化、纪念危险人物与组织或相关活动;
依据或参考真实事件,二次创作该等组织/个人、活动相关的视频、游戏等。
二、涉诈及广告引流
1. 发布含有诈骗或欺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传播民族资产解冻类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打着党和政府旗号行骗的内容、伪造国家机关红头文件,发布虚假任命书、委任状等内容。
诱导他人链接至第三方软件进行诈骗,包括裸聊诈骗、网络刷单诈骗、投资理财诈骗、“杀猪盘”等;
以交友、恋爱等理由,诱导他人线上或线下进行投资、赌博、充值、消费、拼单等;
假冒官方客服、正规网站,以短信、站内私信或链接等形式提示虚假中奖信息;
提供赌博交易平台信息或赌博性质类服务,如赌博平台链接、币商、中介、游戏币回收等;
诱导他人下载或使用“可赚钱”的游戏、软件等;
提供或寻求账号解封等。
2. 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包括但不限于:
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3. 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或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4. 发布或传播恶意导流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可能安装恶意软件的网站或应用的链接;
骗取用户登录凭据、财务信息等信息的网站或应用的链接;
为恐怖组织、极端主义组织等危险人物或组织筹集资金或招募人员的网站或应用的链接;
销售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物品之网站或应用的链接。
5. 发布含有违法广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违法贷款业务、非法集资、违法套现、股票推荐;
售卖或宣传赌博技巧、赌博器具等赌博内容;
售卖或宣传毒品/涉爆物品/军警制品/违禁药品/海关罚没物品/保护文物/保护动物/无证房屋/医疗器械等违禁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攻击器械;
售卖或宣传pos机、节油卡;
售卖减肥、增高、仿制的大牌鞋包、烟/电子烟等产品;
提供美容项目/医疗问诊等非法医疗服务、非法通讯服务、办证/代考/信用卡回收/落户/转学等非法服务、提供作弊工具及软件/VPN/外挂等非法工具、私家侦探等违法服务。
6. 发布含有易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免费送学习资料、礼物、宠物等理由,骗取运费;
以遇到困难、生活艰苦等理由,索要红包/外卖/奶茶等网乞行为。
7. 未取得相关资质,发布相关广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售卖会员、账号等虚拟产品;
推广代购拼单、招聘招租、兼职代理等营销倾向的内容。
三、低俗色情
1. 发布含有色情服务交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低俗色情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的内容,引导用户在本平台或至其他第三方平台,进行线上线下的色情服务交易;
2. 发布、传播含有淫秽色情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传播色情资源,包括色情出版物、色情影视作品、色情语音、色情网站、色情软件、色情动漫/漫画、色情游戏等;
淫亵性地具体描述性行为及其心理感受,包括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
具体描述乱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手段、过程或者细节;
具体描述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性器官的淫亵性描述。
3. 发布含有刻意展示隐私部位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男女性器官、裸臀、女性裸胸等;
男女疑似未穿着衣物等。
4. 发布含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产生性联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模仿、隐晦或简单描述性行为/性高潮/性器官及感受的文字、语音、图片、视频等;
以隐晦、低俗的语言表达使人产生性行为和性器官联想的内容;
性挑逗动作,如亲吻或抚摸敏感部位(胸部、臀部、下体等)、低俗手势等;
性暗示的声音,如舔耳、亲吻/湿吻、娇喘/低喘等低俗声音;
偷拍他人敏感部位、猥亵/偷窥行为、拍摄他人上厕所/洗澡等。
5. 发布含有刻意展示敏感部位及着装过分暴露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胸部/下体特写、胸部凸点、男性下体凸出等;
三角区裸露、仅着内衣或透视可见内衣等;
刻意突出或用很小的遮盖物掩盖人体隐私部位及衣着过分暴露;
展示情趣制服、特殊性癖好等着装。
6. 发布含有成人用品、性癖好/类生殖器物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展示情趣用品、仿真生殖器道具;
售卖已使用的内衣裤、贴身衣物等。
四、攻击辱骂
1. 网络暴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攻击、贬低暴力事件(如公共暴力事件、性侵害、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受害者的内容;
组织、煽动、引导他人对特定个人和群体实施诽谤、谩骂、侮辱、歧视、仇恨的内容;
对他人的肖像、姓名等进行严重侮辱、恶意诅咒的内容;
以侮辱、谩骂等攻击方式侵犯他人名誉或诋毁、贬损他人名誉的其他内容。
2. 人肉搜索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号召或组织对他人进行人肉搜索、曝光个人信息及隐私的内容;
曝光他人账号、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号码/银行对账单、社会保险号码或护照号码等内容;
煽动、鼓励、威胁或实际实施勒索、入侵或泄漏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3. 造谣诽谤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故意捏造针对特定个人或群体的虚假事实,并在网络上进行传播或组织、指使、号召、教唆他人进行传播;
对未经证实的事件制作、发布主观揣度的负面信息,并进行传播;
其他造谣、诽谤,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4. 恶意骚扰恐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恶意煽动不特定人或特定群体的情绪或行为,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评论、私信、群组等方式攻击、诋毁、骚扰他人;
组织团伙或自主收费甚至接单,针对目标实施恶意攻击、中伤、诬陷、辱骂等,以获得不正当非法利益的行为。
5. 发布或传播侮辱、谩骂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基于个人的智力、外貌、人格特质、职业身份、社会地位、群体状况、身体特征、健康状况卫生状况等特征攻击、贬低他人的内容;
以泄愤或吵架为目的,发布含有诅咒他人死亡、严重疾病或其他严重伤害的内容;
刻意引发地域、性别、贫富对立或歧视的内容。
五、血腥暴力及引人不适
1. 发布、传播真实虐杀过程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展示真实的杀人、虐杀国家保护动物过程的内容;
展示真实的恐怖、极端犯罪过程及肉体、精神虐待过程的内容。
2. 煽动、诱导或教唆他人自杀、自残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教唆、帮助、诱导、授意、怂恿、威胁或指导他人实施自杀或自残的内容;
分享、传授自杀、自残的信息、策略、方法或说明的内容;
诱导或者胁迫他人参与具有自杀、自残类性质的挑战、游戏或其他活动;
相约或号召共同实施自杀、自残的内容;
请求他人帮助自己或他人进行自杀或自残的内容;
在他人表达自杀意图时,采用激将、起哄等方式怂恿他人立即实施自杀、自残行为;
提供心理暗示,在心理或者精神上鼓励、促使他人自杀、自残的内容;
其他容易引发他人模仿或强化他人自杀、自残意图的内容或行为。
3. 发布、传播过于血腥暴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展现血肉模糊的人体/动物解剖过程、大面积的血腥、人类/动物尸体现场等内容;
展示屠宰、虐杀、折磨动物过程的内容;
展示严重的打架斗殴、群体冲突的过程以及暴力现场;
刻意展示严重人体/动物伤口(如露出脏器或骨骼)的内容;
刻意展示各类血腥画面,如严重交通事故现场、血腥游戏、凶案现场、死刑执行过程等;
展示分舌、眼球纹身等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另类造型。
4. 发布、传播惊悚恐怖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恐怖、灵异、诅咒类内容;
带有恐怖画面的图集、视频、音频内容;
展示身体/四肢/脸部等部位密集痘痘/痤疮/溃烂等画面;
展示聚集的蛆虫、鼠蚁等大面积昆虫,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密集恐惧的画面;
其他对观看者可能造成强烈感官和精神刺激,从而引发身心惊恐、焦虑、厌恶、恶心等不适感的内容。
5. 发布、传播自杀、自残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展示因自杀、自残造成的血迹、伤疤等的内容;
展示自杀准备工作或自杀尝试和自杀抢救片段的内容;
讲述自杀、自残幸存者的自杀、自残过程、经历等;
描绘他人尝试自杀或因自杀而死亡的内容;
宣扬或美化自杀、自残的内容;
曝光自杀或自残受害者或幸存者身份,并嘲笑、攻击他们的负面内容。
六、未成年人
1. 发布、传播与性侵害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勒索、胁迫、诱骗等手段获取未成年人的裸露图片或与未成年人发生性接触;
假借“招募童星”、“生理检查”、“恋爱交友”等幌子,索取未成年人裸照或与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线下性接触的行为;
向未成年人发送、展示或提供色情图像、音频、视频及信息;
分享、转发、买卖或指引用户获取或散布儿童性侵害制品的内容;
描述、宣传、正常化或美化恋童癖、性侵未成年人以及性引诱行为的内容;
煽动、教唆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或为此提供帮助的行为;
污名化未成年人性侵害受害人、对受害人进行指责、谩骂或曝光受害人隐私的内容;
透过第三方转载或重现侵害场景或司法审判中的内容,对未成年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的内容;
其他以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为目的的,通过网络接触儿童的行为。
2. 发布、传播包含未成年人的低俗色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明确或隐晦方式描绘未成年人性行为、未成年人进行色情表演以及未成年人性暗示、性挑逗的内容;
着重突出未成年人性征的,含有性暗示、性挑逗意味的内容;
以未成年人为主体,印着带有性暗示、性挑逗文字的图片、视频等内容;
展示、描绘、描述暴露未成年人生殖器等敏感部位的内容;
展示、描绘、描述未成年人穿着与身处环境无关的暴露衣着的内容;
用于掩饰或暗示未成年人裸露或性行为的性化留言、表情符号、文字或其他图像。
3. 发布、传播不当利用未成年人牟取利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出于博眼球、积累流量以及商业性目的等,打造儿童网红的内容或行为;
利用儿童摆出不雅姿势、做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牟取利益;
利用未成年人形象进行色情等不当内容等引流、导流;
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侵害未成年人健康、不适合未成年人观看的不良节目;
诱导、胁迫未成年人进行充值、打赏等消费行为,或进行应援消费、投票打榜等活动;
其他侵害或者忽视未成年人权益、利用未成年人进行牟利的行为。
4. 发布、传播危害或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未成年人吸烟、饮酒、旷课、逃学、沉迷网络、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等行为;
未成年人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进入法律法规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等行为;
未成年人阅览、观看、收听或讨论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网络信息等行为;
未成年人结伙斗殴、寻衅滋事、赌博、实施伤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管制器具的行为;
未成年人参与淫秽活动,传播、持有淫秽物等行为;
未成年人婚孕等有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及不当行为;
未成年人参与或实施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组织、教唆、指导、胁迫、引诱、欺骗或帮助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内容。
5. 发布、传播针对未成年人的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殴打、虐待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等暴力行为;
绑架、拐卖未成年人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暴力或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誉、肖像、隐私等人格权益;
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盗窃等侵害未成年人财产权益;
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色情、暴力等非法引流;
其他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内容或行为。
七、不得利用AI生成虚拟人物
1. 虚拟人技术使用者在平台进行注册时未实名认证。
2.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侵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
3. 未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进行显著标识。
4. 违规使用AI生成虚拟人物或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作、发布、传播违背科学常识、弄虚作假、造谣传谣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生成境外虚假人设,消费爱国心理、博取关注。用虚假外国人的形象,以想嫁给中国、想到中国生活、评价社会事件等言论博取眼球;
生成俊男美女虚假形象,骗取互动,交友导流,发布情感诱导、唱情歌、为你谋福利等表达虚假情感的内容,将用户导流至私人聊天工具,甚至进行诈骗;
生成精英人士虚假人设,发布心灵鸡汤、财商、伪国学、厚黑学、伪成功学等不良内容,低质吸粉,甚至引流到站外以卖课、入群等方式获利。
八、其他违法违规
1. 发布、传播、索要或分享他人隐私信息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曝光他人身份证信息、护照信息、驾照信息、未公开的官方记录或文件中的个人信息等证件信息的内容;
曝光他人个人信息与隐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信息、住址/位置信息、身体/疾病相关信息、联系方式、网络账号及其密码、婚姻关系、私人空间、私人活动、身份或职业相关信息等;
买卖他人隐私、个人信息的行为。
2. 发布、传播其他侵犯人身权益的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滥用、冒用他人肖像、姓名、名称,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其他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
利用网络技术丑化、污损或伪造他人肖像并在平台上发布、传播;
未经他人同意且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范围的私自公开他人肖像。
3. 发布、传播违禁物品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购买、出售、交易渠道或推销使用枪支/弹药等武器、毒品/放射性物品/管制药品等有害物质;
介绍枪支/弹药等武器、毒品/放射性物品/管制药品等有害物质制造方法的内容;
4. 组织赌博活动、展示赌博行为(含线上及线下、虚拟及实体形式)的内容;
提供、宣传赌博服务,或被视为赌场、体育博彩或任何其他赌博活动广告的内容;
提供、宣传与赌博相关的软件、网址,或其他赌博服务渠道的内容;
提供、宣传赌博设备、器具,以及赌博技巧的内容;
提供、宣传与赌博相关的其他内容。
5. 发布、传播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非法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内容;
传播或者售卖伪造、变造人民币的工具、方法的内容;
出售、购买、走私、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的内容;
其他违反人民币管理规定的内容。
6. 发布、传播管制器具及其他攻击性器械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购买、出售、交易渠道或推销使用管制器具、刀械或介绍其相关制造方法的内容;
其他违规传播管制器具及攻击性器械的内容。
7. 发布、传播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展示危害国家保护动植物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捕杀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违规饲养野生动物、非法采集/毁坏野生植物、妨碍野生动植物生息繁衍活动的行为;
推广、买卖捕猎野生动物的工具、传授捕猎方法的内容;
出售、购买、食用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内容;
其他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的内容。
8. 发布、传播买卖人体器官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策划、指挥、领导、招募、雇佣、强迫、引诱他人实施出卖人体器官的内容。
9. 发布、传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内容。
九、群行为规范
群是商小信用户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群内用户统称为“群成员”。用户可通过组建群或受让等形式成为“群主”,群主可以将其他群成员设置成“管理员”,群主和管理员应当履行群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规范群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除了遵守用户行为规范,群主、管理员、其他群成员还需要遵守以下内容:
1. 群主建群应按照平台要求进行认证。
2. 群主和管理员享有必要管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邀请其他用户入群、移出群成员、设置群聊名称、设置群公告、设置群管理员、群主管理权转让、开启群聊邀请确认等。群主和管理员应规范群成员的行为,及时制止群内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利用管理权限所实施的行为负责。
3. 群主和管理员应合法合规使用利用管理权限,不得滥用管理权限。
4. 群成员应合法合规使用群相关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发送群消息等,群成员不得在群聊名称、群昵称中使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5. 群成员不得利用群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的内容或以实施违规行为为目的建群或明知群内违规内容故意拉其他用户入群。
十、用户不得买卖、转让、转移账号
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商小信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商小信帐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商小信帐号。
如果用户发现账户被窃取,按照平台公告程序申请找回。
十一、处理规则
商小信有权根据本规范对用户相关行为或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商小信对违反本规范的用户,根据情节对用户、群及实施违规行为的用户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划分为三类:
一是屏蔽违规信息;如用户发布低俗色情、攻击辱骂、血腥暴力及引人不适、其他违法违规类信息。二是警告;如被投诉发布涉诈及广告引流信息,次数低于5次的用户,处以警告;三是永久封号、回收账号,拒绝向违规账号主体提供服务;如被投诉或发现发布有害涉政信息、可能危害其他人生命安全的用户。
十一、投诉及申诉机制
1. 投诉机制
商小信是一款为用户提供即时聊天服务的社交软件,平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技术措施对用户违法违规信息进行巡查并采取相应处理方式,但技术措施不能确保可以巡查到全部违法违规信息。
如您发现任何违反本规范的行为或内容,可以通过商小信客户端发起投诉,请投诉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本规范的行为。
商小信发现存在部分用户恶意投诉其他用户情形,如平台发现用户存在恶意投诉行为,平台可以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向恶意投诉用户提供服务。
2. 申诉机制
如用户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本规范而被采取处理措施,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用户可以向商小信提交符合法律法规及商小信要求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诉。
3. 平台关于投诉及申诉处理流程:
(1)用户投诉或申诉:用户投诉及申诉应按照平台要求提供个人信息,投诉及申诉用户请提供明确证据,便于工作人员及时处理;
(2)接收投诉或申诉:满足投诉及申诉条件下,接受投诉;
(3)审核处理:平台对投诉或申诉进行审核;
(4)调查核实:平台对投诉或申诉进行核实;
(5)作出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被投诉人或被申诉人采取不同处理措施;
(6)信息公示:对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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